「以暴治暴」?!
不是「給我抱抱」喔,啾咪XDDD
話說不知道在哪個時候想到這個問題
而這個問題,其實很早以前,我就已經有了自己的答案
最近上条名峰(我想很久才發覺她是「鬼眼狂刀」的作者,難怪名字很眼熟XDD)
的作品「Code Breaker」
是描述有六個政府暗中扶植培養的,具有超能力的殺手(算是殺手啦)
他們六個是專門替政府,或許說是為了他們的正義,剔除社會中的「垃圾人渣」
主角大神零有發火的能力(只有左手)
不過呢介紹這故事並非重心,而是主角總在對「垃圾」處火刑前,總是會說:「以暴治暴,以牙還牙。以惡制惡!」
簡單來說,就是有人打你的右臉,你就要用左腳踢她的左臉的意思
對這句話我深受感動...不是說我熱愛暴力,是講究暴力的信徒
但是孔子很早就說了「以直報怨」
孔子不是鄉愿,也不說著冤大頭的笑話
別人對我好,自當湧泉以報,彼此彼此是很正常的
但別人對我不好,甚至對有自己的身心有所威脅、迫害呢?!
當然怎麼做端看個人,好壞自有一把尺在衡量
而我呢,我是覺得,對於真正的「垃圾」是不需要給予太多同情的!
主角說了「垃圾是沒有處刑給予罪責的,垃圾,就直接用消滅垃圾的方式來處理!」
也就是說,對他而言,做出殺人放火的人,是「垃圾」而不是「罪人」
而他就是垃圾清潔員,專燒垃圾
說實在話,我挺喜歡主角這個說法,雖然極端了點
可是在這個世界上,給予太多的溫情包容,難道就可以讓人不去做壞事了?!
很實際的,也令我有點錯愕的
對於人的好壞,我沒有那麼樂觀,或許說對於人的好壞,我以為這本來就不是一元取向
「人性有善有不善」是我的觀點
人性複雜,豈能用好壞輕易分之?
只是對於後天心性的培養,我是傾向於孟子的XDD
話說回來,以暴制暴這個作法,以個人的「感受」來說,是有著報復吐怨的快感
這是非理性的,就是指感覺「爽」而已
然而會如此讓人採取這麼激烈、極端的手段,這其中是可能有著潛在的動機
去掉性格上的缺陷或精神問題,對於一個「惡人」,我們該採取什麼手段
這是見仁見智,而且還有著對未來發展的影響取擇在
於此我先不深談
要談的是,對於「死刑」廢除與否
施以制裁之刃,殺之而痛快,殺之以謝被害人,這是「以直報怨」
如果是亂槍打死的話,就是以暴制暴了吧?(以現在的情況,是指警匪槍戰中吧)
個人以為,「死刑」的廢除與存是可以存論的
重點在於,廢去死刑,能不能做到雙方的正義與身心賠償,這才是個大問題
人權團體常會高舉替犯人說人權的口號(也許不是所有人本主義者都是這樣,先行道歉!)
認為就算是罪大惡極者,也有著基本人權,不該就賜他們死路
可是,以感情來說,犯罪者殺人,那麼他們以死來償還,這是合情合理的
只差沒有要他們死得跟他們殺的人一樣,抑或是更慘!
除之而後快,對於被害人心理的補償與平衡,加害人的死,多半有著「消滅眼障」的乾淨心裡存在,也有著替死者一吐鳥氣的成分
以理智上來說,鋼煉力不是常說了「等價交換」
「殺人者死」,以命還命,這是公平的
這裡不去批判、詰難人權集團他們的心理與理由
而是,要廢除死刑,首先應考慮的是:如何平衡雙方的公平正義?
罪人含冤是可以諒解,然真殺人而不眨眼的,我們該視而不見嗎?!
我想對於押解犯人,而必須忍住要扁死犯人的心情,對於警察們來說也是不好受的吧!
只知道給予犯人「生存權」,卻忽略了被害人的「生存權」
這是理盲而犬儒的!!
所以對於他們要極力廢除「死刑」,自己是覺得這才不是重點
私心來說,當那些殺人者逾越了「人類可以自由地生存」的警戒線時
那麼,他們也同時被剝奪了「生存」的權利
話說不知道在哪個時候想到這個問題
而這個問題,其實很早以前,我就已經有了自己的答案
最近上条名峰(我想很久才發覺她是「鬼眼狂刀」的作者,難怪名字很眼熟XDD)
的作品「Code Breaker」
是描述有六個政府暗中扶植培養的,具有超能力的殺手(算是殺手啦)
他們六個是專門替政府,或許說是為了他們的正義,剔除社會中的「垃圾人渣」
主角大神零有發火的能力(只有左手)
不過呢介紹這故事並非重心,而是主角總在對「垃圾」處火刑前,總是會說:「以暴治暴,以牙還牙。以惡制惡!」
簡單來說,就是有人打你的右臉,你就要用左腳踢她的左臉的意思
對這句話我深受感動...不是說我熱愛暴力,是講究暴力的信徒
但是孔子很早就說了「以直報怨」
孔子不是鄉愿,也不說著冤大頭的笑話
別人對我好,自當湧泉以報,彼此彼此是很正常的
但別人對我不好,甚至對有自己的身心有所威脅、迫害呢?!
當然怎麼做端看個人,好壞自有一把尺在衡量
而我呢,我是覺得,對於真正的「垃圾」是不需要給予太多同情的!
主角說了「垃圾是沒有處刑給予罪責的,垃圾,就直接用消滅垃圾的方式來處理!」
也就是說,對他而言,做出殺人放火的人,是「垃圾」而不是「罪人」
而他就是垃圾清潔員,專燒垃圾
說實在話,我挺喜歡主角這個說法,雖然極端了點
可是在這個世界上,給予太多的溫情包容,難道就可以讓人不去做壞事了?!
很實際的,也令我有點錯愕的
對於人的好壞,我沒有那麼樂觀,或許說對於人的好壞,我以為這本來就不是一元取向
「人性有善有不善」是我的觀點
人性複雜,豈能用好壞輕易分之?
只是對於後天心性的培養,我是傾向於孟子的XDD
話說回來,以暴制暴這個作法,以個人的「感受」來說,是有著報復吐怨的快感
這是非理性的,就是指感覺「爽」而已
然而會如此讓人採取這麼激烈、極端的手段,這其中是可能有著潛在的動機
去掉性格上的缺陷或精神問題,對於一個「惡人」,我們該採取什麼手段
這是見仁見智,而且還有著對未來發展的影響取擇在
於此我先不深談
要談的是,對於「死刑」廢除與否
施以制裁之刃,殺之而痛快,殺之以謝被害人,這是「以直報怨」
如果是亂槍打死的話,就是以暴制暴了吧?(以現在的情況,是指警匪槍戰中吧)
個人以為,「死刑」的廢除與存是可以存論的
重點在於,廢去死刑,能不能做到雙方的正義與身心賠償,這才是個大問題
人權團體常會高舉替犯人說人權的口號(也許不是所有人本主義者都是這樣,先行道歉!)
認為就算是罪大惡極者,也有著基本人權,不該就賜他們死路
可是,以感情來說,犯罪者殺人,那麼他們以死來償還,這是合情合理的
只差沒有要他們死得跟他們殺的人一樣,抑或是更慘!
除之而後快,對於被害人心理的補償與平衡,加害人的死,多半有著「消滅眼障」的乾淨心裡存在,也有著替死者一吐鳥氣的成分
以理智上來說,鋼煉力不是常說了「等價交換」
「殺人者死」,以命還命,這是公平的
這裡不去批判、詰難人權集團他們的心理與理由
而是,要廢除死刑,首先應考慮的是:如何平衡雙方的公平正義?
罪人含冤是可以諒解,然真殺人而不眨眼的,我們該視而不見嗎?!
我想對於押解犯人,而必須忍住要扁死犯人的心情,對於警察們來說也是不好受的吧!
只知道給予犯人「生存權」,卻忽略了被害人的「生存權」
這是理盲而犬儒的!!
所以對於他們要極力廢除「死刑」,自己是覺得這才不是重點
私心來說,當那些殺人者逾越了「人類可以自由地生存」的警戒線時
那麼,他們也同時被剝奪了「生存」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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